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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排除限制竞争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制止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垄断行为,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断好转,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以“三举措”,推进破除民生领域垄断和地方保护执法行动落到实处,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民生领域垄断协议线索摸排。聚焦建材、日用消费品、汽车、医药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分割市场等垄断协议线索摸排,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重点加强对行业协会组织和参与垄断行为的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深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线索摸排。加强对原料药等垄断问题多发领域,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的线索摸排;聚焦公用事业(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等自然垄断领域,重点摸排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线索。聚焦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强反垄断常态化监管。
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摸排。聚焦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摸排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行为线索,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加强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衔接,对于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等工作中发现的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及时上报,形成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的有效闭环,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
强化社会监督,构建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断好转。(陈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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